近年来,为进一步倡导绿色出行理念,鼓励、引导市民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山东多地采取了免费乘公交政策。自2023年4月26日起,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期间,临沂市民可全天免费乘坐市区所有公交车辆。聊城、德州也是连续几年于供暖季执行免费乘坐公交惠民政策。在每年的绿色出行周,“五一”“十一”假期,山东各地也在用不同的票价优惠方式,促使市民选择公交出行。
免费不仅为市民出行节省了费用,公共交通的畅行,也会加快城市交通运转效率,同时降低环境污染。近年来,尽管私家车数量不断上升,“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从未改变。
2024年10月17日,国务院印发《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迈出新的一步。
《条例》中有几点值得注意。首先,公交优先发展的导向再次得到明确。国家鼓励、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作为机动化出行方式。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责任主体。
公共交通作为一项民生服务,坚实完善的发展保障是良性发展的关键,不然“免费乘车”只能沦为一时的喜闻乐见。《条例》中专门设置了“发展保障”一章,对支持和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其中包括,保障用地需求,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可以以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供给,并可按照规定实施综合开发,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健全投融资机制,明确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公共交通发展所需经费并纳入本级预算;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依法参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完善票价体系,鼓励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城市公共交通票价体系,明确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可以开展定制化出行服务业务。落实补贴政策,规定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企业增收节支空间等因素,按规定及时给予补贴补偿。
从《条例》内容可以看出趋势: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明显,但为保障长效发展,在保障公益属性的同时,需不断探索市场化运营的路径。
期待更多城市不断推出公交惠民政策的同时,也期待通过改革,城市公交能够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大众新闻记者 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