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智慧监督”在实践中的应用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邢昊

齐鲁晚报     2025年09月10日
  二十大以来国有煤炭企业纪检监督部门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重要部署,同时结合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大数据技术,掀起了国有煤炭企业纪检监督部门创新开展正风肃纪监督和大数据监督相结合的热潮,但如何把大数据技术深度植入正风肃纪监督之中,成为国有煤炭企业纪检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为此营贸公司纪委着力建设打造“智慧监督”项目,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数据采集全覆盖,以大数据监督推动人工监督和智能监督有效融合,给纪检监督工作带来了新气象。
一、搭建“智慧监督”平台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需要
  随着信息化时代大数据系统的不断成熟完善,煤炭营销、贸易的专业发运及大数据管理系统经过了多次换代和升级,作为企业内部管理工具SAP系统推动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将廉洁防控纳入了大数据系统的建设范畴,通过SAP系统对公司经营实施监督,业务流程透明,上下信息对等,是新时代纪检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纪检部门对业务部门进行监督应与大数据技术有机结合、领导干部量化监督与预防腐败的有机结合、定向定性定量和定期分析评估有机结合,从而推动纪检监督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脚踏实地的从公司业务出发,挖掘扩充更多监督项目,实现事后监督向数字化实时同步监督的转变,由线下监督到线上监督、由单一监督到全过程监督的转变,破解监督单位点多面广战线长的“瓶颈”问题,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整体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显著增强预防腐败的前瞻性,全面提升廉洁从业的智控水平,进一步实现公司纪检监督工作的提质增效和经济效益与廉洁效能的“双赢”。
二、“智慧监督”嵌入纪检工作的重要意义
  从“监督的再监督”的理念出发,积极创新纪检工作方式,将事后、人工、线下的日常监督与实时、数字化、线上的智慧监督有机融合,通过信息技术实现从发现问题、发起问询、处理问题、直到解决问题的闭环管理;加强对派驻部门的日常监督,使监督更加具体化,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平台设置信访举报专区,实现同级监督、下级举报;可以对各部门业务“碎片化”、业务数据“孤岛化”、信息资源“沉默化”等问题进行整合、串联、重构,实现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整体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显著增强预防腐败的前瞻性,全面提升了廉洁从业的智控水平,实现了经济效益与廉洁效能的“双赢”。
三、“智慧监督”在纪检监督业务中的初步思考
  各基层单位、不同的业务部门应对大数据系统在纪检工作中的运用和可实现的功能做摸底调查,瞄准各类业务的监督盲点、难点、治理漏洞,依托大数据技术建设监督体系和治理体系,让大数据“智慧监督”嵌入日常的项目、资金、决策全过程,真正推动大数据监督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实现效率倍增和质量倍增。
  (一)在煤炭营销业务方面。一是销售价格问题,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根据客户分类设置不同的价格策略,针对战略和重点客户执行协议价格,市场户执行最低限价。使用SAP系统中逐一扫描已完成结算的销售订单,根据订单联查结算价格,与该订单应执行的协议价格或最低限价进行比较,对低于协议价格或最低限价的订单发起监督流程,由相关业务人员解释处理相关问题;二是承兑加价问题,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确定现汇价格后,根据利率变动情况针对承兑付款的客户,在现汇价格基础上增加一定的承兑加价。SAP系统逐一扫描已完成结算的销售订单,根据订单联查结算价格,如果是承兑收款,则与该订单应执行价格基准(协议价格或最低限价)加承兑加价进行比较,对低于基准与承兑加价的订单发起监督流程,由相关业务人员解释处理相关问题;三是应收预收预期问题,针对2个月为发生业务往来,且仍存在应收账款的客户进行监督预警,发起监督流程,由相关业务人员解释处理相关问题。四客户评级问题,根据客户的年累计发运量和合同兑现率,每年初对前一年未完成相应标准的客户进行监督预警,发起监督流程。
  (二)在贸易业务方面。一是单一客户业务集中问题,业务团队(精确到部组)单一客商年业务量(采购端按进项发票,销售端按销项发票)占比年总业务量超50%的,按年度计算,按本年累计计算占比,超出标准即发起监督预警,由相关业务人员解释处理相关问题;二是亏损业务问题,在非代理业务下,单个合同毛利出现亏损即预警。对于期现结合业务,未来引入期货管理系统后,同步匹配,一并计算盈亏情况;三是在库时间问题,按系统实际库存数据,库龄超过设置天即预警;四是未结发运问题,发出商品超过设置天数没有结算,通过对发出商品超期未结算分析,一方面了解货物已发出长期未结算的原因,预防业务逾期,货款无法收回,督促及时结算形成有效债权,管控业务逾期和税务风险,另一方面管控为完成考核指标少结成本,虚增利润,形成潜亏及时发出预警。
  “智慧监督”是对纪检实体部门廉政治理能力的智慧化提升对纪检工作有着重大意义,纪检流程再造的实体部门值得我们期待,应顺应整合要求,优化现有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清除廉政治理现代化在创新方面的障碍,从而推动信息技术和纪检监察业务的深度融合,达到发挥“智慧监督”平台在新时期应有的反腐效能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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