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前,国家最高科技奖奖金为500万元,其中50万元属获奖人个人所得,450万元由获奖人自主选题,用作科学研究经费。
2019年1月4日,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科技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家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奖金标准由500万元/人调整为800万元/人,全部属获奖人个人所得。
与此同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金标准均上调50%,特等奖奖金由100万元/项调整为150万元/项,一等奖奖金标准由20万元/项调整为30万元/项,二等奖奖金标准由10万元/项调整为15万元/项。调整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自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起实施。
同时,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得知,国家科学技术奖项得主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