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奖”数量削减打破提名垄断

齐鲁晚报     2020年01月11日

  2019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草案)》,将近年来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法规。《条例》自1999年颁布后的第三次修改,明确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且“三大奖”每年奖励总数从原来的400项大幅削减至不超过300项。
  同时,《条例》明确规定了要打破提名垄断。资深互联网观察家丁道师表示,奖项数量的“瘦身”和打破垄断体现我国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开放性、透明性和多样性。     综合新华社等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