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文登区人社综合服务大厅举办“人社政策畅通行”主题业务沙龙第二期,3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
本次业务沙龙的主题是深度解读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的背景、作用、法律程序和逻辑,让政策活起来,有质量、有温度。
通过业务沙龙交流活动,让干部职工换个角度读政策、看问题,既明了严谨的法律逻辑,又能感受质朴的群众诉求,引导大家在依法经办时有底气,更贴地气;同时也让大家感受到人社综合大厅工作岗位的价值和意义,凝聚自我认同、主动有为的工作动力。
政策名称: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主要内容:
一、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
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由其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发放期不超过12个月。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且办理失业登记后的失业人员,按规定根据其参保缴费年限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符合申领失业保险条件但因超过60日申领期限而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申领时参保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
二、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为每人每月100元;失业保险缴费1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为每人每月150元。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至12月。
(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