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补助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为每人每月100元;失业保险缴费1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为每人每月150元。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三、执行时间
2020年3月至12月。
四、申请渠道
(一)线上申领
(二)线下申领
对于通过互联网申领有困难的失业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在最后一次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办理。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林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