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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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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葆元:我赞成对住宅维修资金的严格管理,包括严格的审批制度。须知这是业主的钱,是业主买楼时共同拿出钱来对自己居住的楼舍维护修理的资金。关涉楼房的百年大计,不能挪作他用,不能乱用,必须慎用!
@林荣耀:动用维修资金须经面积和户数“双2/3”同意,确实够麻烦,可这道坎“头拱地”也得过,这是相关管理办法的硬杠杠,大伙的钱也确实得众人定夺。公平与效率是一对冤家,该承受的代价躲也躲不过。
@郑三运:住宅维修基金,是保障小区公共设施完善的资金。只要是小区公共设施维修都可以使用,但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来审批,这样有利于把关和控制,防止事无巨细,什么都要动用维修资金,确保这笔资金能长期、持久、有效地发挥作用。
@李瑞章:对这笔资金进行严格管理,使用时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是完全应该的。毕竟老百姓的钱来得太难,如果管理不严格,或者使用很随意,不利于维护业主的权益。只有在必要维修时动用这笔钱,才能发挥住房维修基金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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