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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银行不规范经营
市银监局严查“以贷欺客”,规范银行收费
  • 2012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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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日下午,市银监分局组织召开全市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 精细信贷管理”年活动暨“不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李靖 摄
  本报泰安3月5日讯(记者 李兆辉) 2日下午,泰安市银监分局组织召开全市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精细信贷管理”年活动暨“不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辖区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整治不规范经营行为。
  记者从泰安市银监分局了解到,截至2011年末,全市银行业资产总额达1714.37亿元,增长13.12%,贷款余额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55.25亿元,较年初增长14.67%,实现利润22.22亿元,增长17.99%。各银行机构改革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但当前银行业经营管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银行信贷供给与实体经济需求的矛盾仍不匹配,过于追求速度规模的粗放增长削弱了服务实体经济的基础,较低的风险管控能力制约着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性,以及服务行为不规范降低了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等问题。
  据市银监分局介绍,为推动全市银行机构进一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纠正在日常经营中的不规范行为,2012年,市银监分局将在辖区组织开展“服务实体经济,精细信贷管理”年和“不规范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其中包括“合规文化建设”年、“优质文明服务”年等多个专项业务活动。
  市银监分局局长高旺东表示,活动期间,各银行要规范信贷业务,要按照国家利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贷款定价,不得“以贷欺客”,抓好七种行为治理:严禁以贷转存,严禁存贷挂钩,严禁以贷收费,严禁浮利分费,严禁借贷搭售,严禁随意一浮到顶,严禁转嫁成本。同时规范收费业务,对现行收费服务价目进行全面梳理检查,自查自纠,并严格遵守“合规收费、以质定价、公开透明、减费让利”原则,所有收费项目都必须有实有据,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保证客户的自主选择权,严禁随意定价,未提供实质性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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