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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槐苑欣城”困局看发展环境
  • 2012年04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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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从哲

  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槐荫区槐苑欣城的民生困局,四百多购房者守着即将扫尾的楼盘住不进去,当时不到四千元的房价,现在就是找遍整个济南市区也没有了。而这个民生困局的始作俑者在于开发商违章施工,该公司原管理层硬是私下修改规划,将批下来的14层的楼高,加建到了17层。济南市建筑管理部门以违规加建和股权之争的理由,向该公司发出了停工通知。该楼盘一停就是七年。
  违章的已经受到了惩罚,参与决策的房地产开发商负责人在接受司法部门的调查,楼盘撂荒七年,该公司投入的前期资金也一放就是七年,开发商几乎赔定了。
  但我觉得最冤的是那四百多户购房的老百姓。政府部门出于规范管理而做出的停工决策,受害最深的却是无辜的老百姓,这确实是个民生的悖论。
  槐荫区协调此事的政府官员也做了大量工作,“该公司内部股权之争复杂程度超乎普通人想象”、“这在全国也没有几个相同的案例”。围绕着该公司内部的争执,加上购房者对一次次“开工承诺”落空导致的不信任,“槐苑欣城”的解决最终陷入僵局,成为该区最大的民生难题之一。
  如何破解僵局?我觉得需要更多的民生思维。道理在那里明摆着,公司内部的股权纠纷不应该影响到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职能部门应该将更多的精力,放到引导和协助开发商完成这项“民生作业”上去。站在民生角度,抓住民生问题,才是对付“一团乱麻”的利器。
  我认为,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不是开发商股权的仲裁者(裁判责任在于司法和审判机关),而应该是四百多户购房者的看门人,是为人民群众利益撑腰的。做出任何行政命令或者管理决策的时候,要看的是民众的利益。
  在槐苑欣城这个烂尾楼项目里,民生事大,毕竟开发商还在,而且他们声称还有能力履行责任,那政府就应该督促开发商完成对购房者应该完成的社会责任,给购房者一个迟来的满意的交代。至于加盖的楼层,职能部门应该尽快明确是拆掉还是先建完,不能因为开发商的违章,让四百多户居民跟着受罚。
  因此我认为,能不能以人为本地进行决策,找到破解类似槐苑欣城这样的民生僵局的合理方式,也是发展环境优化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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