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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时间,市民提了几百条意见 |
大多涉及物业费、停车费、物业服务等几个方面 | |
- 2012年07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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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费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 李园园 摄 本报7月9日讯(记者 李园园) 自《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以来,一周时间,本报及烟台市物价局收到市民几百条意见。今天,征求意见就要截止了,有意见的抓紧提! “业主委员会委员到场还不足一半,凭啥就能决定物业费涨价?”“小区停车场租赁费参差不齐,难道就没个标准吗?”“电梯广告费、占用共有区域的停车费,如何归全体业主所有,不归业主所有咋办?”9日上午,又有不少市民打来热线电话提意见。 家住芝罘区的尹先生说:“我们小区有不少问题,关于物业收费的问题有太多话想说,希望相关部门人员能走进社区,听听业主的声音。” 记者整理了众多意见发现,市民反映的问题多集中在物业收费、物业服务、停车收费等领域,并且给予了比较好的建议。 10日,征求意见就截止了。市民打本报热线提出的意见,记者会统一汇总交给物价部门。物价部门将汇总整理所有意见,对合理意见将予以研究采纳。 □市民热议 车位租赁费为啥 没个统一标准 近年来,芝罘区某小区业主不停反映,该小区地下车位的租赁费可谓“天价”,一个月一辆车高达1060元。该小区业主希望,对于车位租赁费,能有明确的规定,对违规收取车位租赁费的物业给予严惩。 记者调查发现,同在芝罘区,同为地下车位,停车租赁费每月从一百多块到千元不等。 “我们小区车位租赁费一个月七八百元,逼得业主把车停在小区外。”芝罘区一小区的高女士反映,“征求意见稿”看了半天,她也没发现对车位租赁费有啥详细规定,只提到一句“车位租赁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承租人与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约定”,这是咋回事? 记者从烟台市物价局了解到,对于住宅车位租赁费等收费规定,还在进一步研究制定中。 不买车位 不让进门咋办 山语世家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导致很多业主无处停车。一网友发帖称,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希望新规能列入其中,并制定合理的规定。 在烟台,不少小区出现这种情况,雪玉花苑的业主,因为不买地下车位不让进门停车,多次找到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10万多元的地下车位,比车还贵,普通业主怎能买得起呀!”该小区业主王先生说,买了车位还要交管理费,凭啥不出租?不买车位,凭啥不让进门停车? 记者了解到,不少地下车位归开发商所有。现阶段地下车位的归属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出资建造了地下车库,如果开发商拥有地下车库的大产权证,那么开发商作为地下车库产权的所有者,有权决定车库是出租还是出售。 不少业主打来热线建议,物业新规中,应该对这种情况做出规定,彻底制止物业“不买车位不让进小区停车”的行为。 共有道路停车费 怎样归业主所有 9日,市民董先生打来热线建议,“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所收费用属全体业主共有”,能不能制定得详细点?现实中,不少小区这种车位费都归物业所有了。建议新规中明确规定谁监督、如何监督、物业违法受啥惩罚等。 还有不少小区业主反映,收取物业费、停车费没有发票,建议物价部门和税务部门能整顿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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