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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蜂蜜都是“纯天然”
东明一公司产品宣传不实,被工商局罚款5000元
  • 2013年03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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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东明3月3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朱殿立)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目前市场上标明“纯天然”、“无污染”等字样的产品随处可见,来迎合消费者对高品质产品的需求。近日,东明县一家超市内打着“100%纯天然”招牌的蜂蜜制品,因为“吹牛”,被东明县工商局查处。
  2月25日,东明县工商执法人员在东明城区一家超市日常巡查时发现,该超市食品柜台蜂蜜专柜有包装上标注“100%纯天然”字样的蜂蜜制品,其生产厂家是安徽某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但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几遍包装,并未找到有机产品的认证标志。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包括英文标示“ORGANIC”、“CONVERSION TO ORGANIC”)和“无污染”、“纯天然”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也就是说,如果想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纯天然”等字样,必须保证该产品是获得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产品”。
  经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得知,该公司为拓展销路,从去年12月份起,在其出厂的蜂蜜制品的包装上印制“100%纯天然”字样,其产品主要销往商场超市。
  鉴于该公司蜂蜜产品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工商执法人员要求超市对该公司的产品立即作下架处理,并退回厂家整改。3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东明县工商局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规标注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标明“纯天然”、“无污染”等字样的产品随处可见,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产品是在鱼目混珠、混淆视听,挑战消费者的鉴别力。工商部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有机产品一定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或者“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切不可轻信厂家和商家的不实宣传。同时也提醒生产厂家,在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情况下,不要随意在产品上使用“无污染”、“纯天然”等字样,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也是法律所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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