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日期推迟
2014年1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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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公布取消企业法律顾问等11项准入类职业资格,针对2013年度参加考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和2014年度已报名考试的人员,将采取过渡性政策措施。
  记者从福山区人社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和《关于做好取消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2号)精神,现将2014年度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对上述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司法部将制定过渡性政策措施。在过渡性政策出台前,原定考试日期推迟,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2013年考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本报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庞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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