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半年再盗窃男子被抓现行
2014年1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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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郓城11月25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宋明磊) 曾因抢劫被判12年,如今出狱才半年时间又不思悔改,连续盗窃18起,24日,芦某在郓城县黄堆集乡盗窃一电动车逃跑时,被黄堆集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目前,芦某已被郓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4日,郓城县黄堆集派出所接村民李某报警称,其在黄堆集乡府前路一批发部门口被盗一辆电动车,价值2600余元。黄堆集派出所接警后联合刑警大队迅速到达现场,经对案发现场及周边监控系统进行查询,批发部监控发现一中年男子进门市后东张西望,然后买了一瓶水出门,快速将门口一辆电动车打开锁,骑着驶往郓城方向。
  办案民警立即带领李某向郓城县城方向追赶,在追至5公里处时,只见一中年男子发现警车后慌慌张张驶向一条小路,民警上前对其盘查。经辨认,该男子所骑电动车正是李某所丢失的。此外,民警在其所带物品当场搜出两把螺丝刀、一把锤头等作案工具及大量银行卡、购物卡等物品一宗。随后,办案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讯问,该男子芦某如实交待了其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而对其所带大量银行卡、购物卡等物品不能说明来源。经与银行等部门查询,联系到银行卡、购物卡等物品失主,经失主辨认,都是被盗物品。在大量事实面前,芦某如实交待了其连续实施18起盗窃的犯罪事实。
  经查,芦某在12年前因抢劫被判12年,今年5月刑满被释放。芦某出来后不思悔改,竟又干起了盗窃的行当。今年10月份,他在郓城一门市部购买了螺丝刀子、锤头等作案工具,准备继续作案。自11月份以来,芦某流窜至郓城城区、黄堆集乡、武安镇等地连续作案18起,盗窃电动车、银行卡、购物卡、现金等物品,总价值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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