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站吸引非法集资上千万元
嫌疑人近日被依法提起公诉
2016年0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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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9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李栋 胡治永) 18日,乐陵市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利用网络P2P平台集资诈骗案件提起公诉。据悉,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利用网络P2P平台集资诈骗案件。
  2014年6月份,林乐(化名)以其同村陆海天(化名)的名义在乐陵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了一家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建立了P2P网站以及QQ交流群,在网站上发布推广广告吸引投资人到其网站注册会员。网站运营过程中,让人制作标书,把借款人的资料、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发放到网上,承诺给投资人高额利息,然后再以更高额利息发放给借款人,从中赚取利润。
  网站运营之初,很多投资者被高额的利息所吸引,纷纷前来投资,眼见投资者越来越多,林乐怕资金周转不过来,就将原本承诺给投资者20%的利率降到了18%。利率降了,投资者少了,解决了资金周转的问题,然而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投资者往往无法满足借款人的需求,这样就会造成“流标”。
  面对新的问题,林乐让公司的员工在公司网站上注册“马甲号”,即虚假投资者,这样就解决了流标的问题。
  林乐的表妹夫陈华(化名)看到公司的生意这么好,也想开一家这样的公司,在林乐的帮助下,陈华在乐陵市工商局注册一家同样类型的公司,然后由林乐让公司的员工帮其建立网站、培训员工等,并收取费用。
  2015年3月份,一封举报信将两人的美梦一举打破,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自两人公司成立至案发,林乐共非法集资1282万余元,陈华共非法集资407万余元。
  经审讯,林乐、陈华二人对其开设P2P网站捏造投资标,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高于银行利息的回报,吸引社会公众进行投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依照法律规定,2016年1月18日,乐陵市检察院依法对林乐、陈华提起公诉。
联欢盛宴
  1月19日晚,东海集团在演播中心举行春节联欢晚会,企业员工欢聚一堂,共享联欢盛宴。                           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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