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不少文保单位年久失修
泉水文化载体亟需保护
2016年09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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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济南老城区的陈冕状元府破败不堪。        本报记者 刘飞跃 摄
     本报济南9月6日讯(记者 刘飞跃) 济南是目前世界上仅存的城市冷水泉群聚集区,被众泉环绕的老城区就成了泉水文化的独特载体。近日,齐鲁晚报记者探访发现,这里不少文化载体年久失修,亟需进一步保护和挖掘。
  济南老城区是泉水风貌核心保护区,老城区旅游也以挖掘泉水文化为主线。据了解,老城区旅游项目可分四大部分,南侧的芙蓉街,北侧的曲水亭街,东侧的百花洲,西侧的明府城传统民居。芙蓉街总是人挤人,曲水亭街人流减少但尚可,百花洲和传统民居则难与前两者媲美。
  老城区有不少颇有文化底蕴的文保单位,因其年久失修未能为丰富泉水文化发挥应有作用。据统计,这里有60余处省市文物保护单位。山建大齐鲁建筑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姜波说,近年虽然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数量大幅增加,但非国有产权的文物建筑仍难逃年久失修的厄运。
  连日来,记者探访老城区多处挂着文保单位牌子的老旧住房,发现一些特色民居和省市级文保单位都面临年久失修问题,如燕喜堂、陈冕状元府等。位于鞭指巷北头的陈冕状元府已被鉴定为危房,但其产权单位济南第一印染厂已破产,无力承担文物修复费用。
  燕喜堂2013年获评济南市文保单位,2015年列入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目前燕喜堂老宅墙体倾斜、房顶坍塌,正北房已成危房。
  为了祖传的燕喜堂修缮问题,房主赵先生已跑了两年。“这里现在属于文物,怎么修我说了不算;按政府方案修,我得多花一倍钱。”赵先生说,如果燕喜堂不是文物,自己修缮只需花十二三万,成文物后,至少需要三四十万,已退休的他没这么多钱。
  据了解,目前老城区供老百姓居住的房子主要是公房和私房,还有一种是倒闭企业留下来的房子。2013年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文物修复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关系问题。”历下区文化局文化产业科工作人员表示,相对于产权为公房的文物,那些属于私房的文物修缮存在认定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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