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6日讯(记者 张焜)9月6日,潍坊市交警支队发布官方统计信息,2017年8月份,潍坊最高发的违法行为是“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根据官方统计数据,2017年8月份,潍坊最高发的违法行为是“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其次,分别是“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和“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警方认为,许多人开车、乘车嫌麻烦或是以勒着不舒服为由拒系安全带;也有一些司机,觉得自己驾驶技术娴熟,根本不会出事故而不系安全带。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潍坊各地交警部门陆续升级了道路交通管理电子监控设备,对“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压线等交通违法行为都开始进行抓拍。
警方表示,调查表明,在发生正面撞击时如果系上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而《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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