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和基层“拍蝇”相结合
槐荫区建立相关线索处置制度
2018年09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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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9日讯(记者 刘雅菲 通讯员 槐纪宣) 槐荫区委和区纪委监委针对全区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
  槐荫区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部署和调度。区领导小组成立了综合协调、专项打击、“两结合”、组织建设、宣传、督导等6个专项工作组,全面推动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落实。
  槐荫区坚持刀刃向内、抓紧整改、务求实效。全区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好头雁作用,坚持“一线工作法”,既做好驾驭全局的“指挥员”,也做好精通作战的“参谋长”,更当好深入一线的“战斗员”。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各街道及有关部门同时行动起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主动思、主动想、主动做,杜绝推诿扯皮、打“太极拳”,打通各种“中梗阻”现象。为进一步督促工作落实,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立了五个督导检查工作组,现在已经开始对各街道和相关单位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过程中,要将督导与提高认识、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如果发现思想仍然不重视、宣传排查打击工作仍然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槐荫区纪委监委还结合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建立了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线索处置制度。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特点,确定了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督促责任落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巩固深化斗争成果等八项主要措施。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出击,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形成有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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