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路套”记灭覆伙团
该团伙三个月作案10起,涉案金额50万余元
2018年09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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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德领
通讯员 魏衍军 刘谓磊  

  东明的穆先生向一金融公司借钱,并抵押了车辆,虽然每月按合同约定偿还利息,但在穆先生并没有违约也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车辆却被金融公司开走了。后来巨野警方奔赴德州,将犯罪团伙成功打掉。民警提醒市民,急需用钱一定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办理,切勿落入犯罪分子设下的贷款圈套。
按合同约定偿还利息
车却被开走了
  近日,东明的穆先生来到巨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扫黑除恶专业队报案,称他从巨野“亿兴金融公司”贷款两万元,贷款时公司告诉他不需要抵押车辆,也只签了一份合同,但合同内容并没让他看。之后,穆先生按时支付利息,没有出现过不偿还的情况,一个月以后,这个所谓的贷款公司,竟把他的车偷偷给开走了。
  穆先生曾多次向该公司索要车辆,但公司人员以各种理由不见面,并且要求穆先生先支付两万元的借款本金。穆先生认为这样不合理,没有偿还这两万元。
  “后来公司的人多次给我打电话,说如果不还本金,就把我的车处理掉。”穆先生说,他想把车要回来,但他们让要交六万元,“我认为这是一种敲诈勒索。”
  民警调查得知,穆先生在银行分期付款买了一辆轿车,由于急需用钱,就联系到了巨野县的这家亿兴金融公司贷款两万元。虽然每月按合同约定偿还利息,但在穆先生并没有违约也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车辆却被金融公司开走了。
  巨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刻成立扫黑除恶专业队为主要力量的专业小组,经过摸排调查,发现这个犯罪事实确实存在。
奔赴外地
将犯罪团伙打掉
  侦查人员发现所有的受害人都不知道嫌疑人的身份,便想用贷款的方式和嫌疑人接触。经过多次尝试,嫌疑人终于加了微信,并且聊了一些关于贷款的事情。通过微信交流,侦查人员敏感地发现嫌疑人说话的一些方式、方言,包括语气、口音都不是咱菏泽本地人,怀疑是德州人。
  民警立即赶赴德州进行秘密侦查,很快发现嫌疑人在一家小区附近活动的信息。民警走访调查,确定嫌疑人就是居住在这个小区的孙某某,民警立即实施抓捕。
  孙某某被抓后,民警立即进行了讯问。根据孙某某交代,他的同伙还有李某某、王某、田某、曹某还有曹某某,一共六人。团伙里边有明确分工,孙某某负责提供资金,提供合同,提供技术,由李某和王某充当业务员,与客户进行联系,孙某某、王某和李某某负责家访、签订合同。
  之后,其他五名嫌疑人也陆续落网归案,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查,三个月内犯罪团伙共流窜作案10起,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36万余元,以车辆为要挟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得款14万余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孙某某、李某某、王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曹某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团伙是这么作案的
    民警对整个案件进行了仔细的梳理,掌握了这个犯罪团伙的作案过程。
  首先,嫌疑人大量散发小广告,寻找有车并急于用钱的人为客户,然后再以不用担保放款快的理由和受害人接触。看完受害人的车辆,然后向其提供贷款,在受害人的车辆上安装两套GPS定位系统。一套是安在蓄电池上,并且告诉受害人,我给你安了一套GPS,另一套安装到副驾驶车门里面,不需要外接电源就可以正常工作,这一个GPS是不告诉受害人。等过一段时间后,嫌疑人在受害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辆拖走。
  巨野公安局刑警大队扫黑除恶专业队队长彭振告诉记者,曹某某和曹某两人负责具体拖车,由孙某某指挥,锁定车辆位置,然后由曹某、曹某某两个人实施将车偷偷开走,车辆被开走以后,由李某某和王某电话联系被害人,索要所谓的本金,当这个受害人缴纳本金之后,还是不归还车辆,继续索要所谓的拖车费,如果被害人缴纳拖车费,犯罪嫌疑人也不会给他车辆,还会继续索要所谓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比较高,一般能达到五万以上。
  嫌疑人一直以各种理由勒索受害人,诈骗受害人的钱财,直到受害人支付高额赎金或者彻底放弃,然后再将车辆返还或者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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