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王光营) 8日下午,一外地少年在大明湖景区玩火点燃草坪,过火面积达40多平方米。该少年被警方处以拘留十日的处罚,但由于其未成年免予执行。
据大明湖景区工作人员介绍,8日下午4点多,一少年在大明湖新区山东省图书馆原址西侧草坪上玩耍,并掏出打火机将草坪点燃。见到浓烟升起,游客告知了景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赶到后用水将火扑灭,随后报警。经调查,此次过火面积为40多平方米。警方依法将该少年带走,并处以拘留十日的处罚。但限于其未达到法定年龄,因此免予执行。 景区工作人员提醒游客游园时要遵守景区管理秩序,春天风大干燥,千万不要玩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