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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仍在销售
商家为促销,限速器多被去掉
  • 2011年05月3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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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阳路一处停车处。 本报见习记者 邓兴宇 摄

    本报菏泽5月30日讯(见习记者 董梦婕) 随着电动自行车普及,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30日下午,记者在市场上发现,很多在售的电动自行车都普遍“超标”。

    根据四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超标”电动车,即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能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能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能大于240瓦,记者了解到,目前道路上行驶的众多电动自行车普遍超过这个标准。

    菏泽市质量监督检验所副所长马文平告诉记者,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最为关注时速、整车质量和刹车是否灵敏,目前,电动车尚属于不成熟产品,市场上电动车品牌很多,消费者购买时应该挑选质量好,有信誉的品牌,看电池、轮胎及充电器等是否为正宗生产厂家。

    记者随机走访几家电动自行车商店了解到,带限速器的电动自行车并不受欢迎,商家为了促销,就在电动自行车限速器上“做文章”。所谓限速器其实就是线路中的一个电阻,很容易就能拿掉,目前大多数电动车的限速都是20公里或25公里,去掉限速器之后,电动自行车就变身成为“机动车”,速度能达到30公里以上。

    “一些电动自行车并没有采用摩托车的刹车系统,而是采用的自行车的刹车系统,如果速度过快,极容易在刹车时失稳、打滑,造成危险。”马文平告诉记者。记者从菏泽市质量监督检验所了解到,很多骑电动车的市民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并没有想过是所骑的电动自行车的质量问题导致的,所以要求检验电动自行车是否合格的市民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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