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安保
近日,济宁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检查城区公共场所禁烟状况。所检查9家单位中,有两家单位张贴着明显的禁烟标识,有两家单位张贴了小型禁烟标识,有5家单位没有张贴标识。有的单位,在休息区的茶几上还摆放着烟灰缸。
自“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新规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许多单位和个人积极响应,有的人甚至还戒了烟。但是,从总体情况来看并不乐观,有些公共场所依然是吸烟的重灾区。“禁烟令”为何显得如此苍白?原因大致有二:一方面,人们没有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没有把新规当回事。对于禁烟令,各级单位往往只停留在蜻蜓点水似的“上传下达”,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禁烟新规仅仅对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要求,既没有对执法主体的执法范围做出明确规定,也没有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缺乏现实的可操作性。在严肃的禁烟令面前,仅靠人们自觉远离烟草,禁烟何其容易?2007年香港地区开始实施公共场所禁烟时,也遇到了类似情况。但香港区政府立即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在大街小巷遍布禁烟督察,同时,对吸烟者处以高额罚款。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新规仅一纸禁令还远远不够,还急需从两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尽快让全面禁烟的观念深入人心,全社会形成合力,一起改变陈规陋习;另一方面,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及处罚奖励措施,并严格执法。只有这样,“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新规才不会沦为一句空话,公共场所才有望成为真正的无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