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珍梅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青岛市工商局出台市民举报的奖励措施。举报制假售假,最高可获30万元奖金;举报毒食品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金不封顶(本报6月21日C05版曾报道)。
工商部门重金“悬赏”市民提供线索打假,由此体现,对食品安全的监管,需要政府与民众多方给力。近来,随着“瘦肉精”、“毒豆芽”、“膨大剂西瓜”、“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问题的接踵而至,民众近乎不知所措,但内心却积压了愤懑,甚至发出了“拿什么拯救你食品安全”这一无奈的心声。
食品安全监管从来都不是一个部门或单方面的事儿,它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中随时都有出问题的可能。而如何更好地减少毒食品害人事件的发生,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管,更需要群众的监督。
食品安全监管,是一个立体式的系统工程。重金奖励举报毒食品或许只是工商部门加强监管的一种表现,从某种程度上说,重金奖励不仅能进一步警示经营者所要坚守的道德底线,也能提高民众对“毒食品,人人喊打”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