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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合法”的说法恐难服众
  • 2011年07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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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可口可乐公司生产的零度可口可乐原液在台湾被检出含3种防腐剂,其中一种在台被禁用,另2种含量超标。可口可乐台湾分公司称,该批原液是不小心误送到台湾,该配料在中国内地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专家和可口可乐公司均称该防腐剂安全。(7月18日《新京报》)

    艺术高于生活,但有时生活也令艺术自叹弗如。比如可口可乐事发台湾,这在食品安全危机四伏的当下,本来也算不得什么传奇,然而可口可乐的回应令人气绝:一说该批原液并非台湾正常采购,是一不小心误送到台湾的;二说该配料在中国内地则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加上内地教授的“防腐剂安全论”,虚虚实实之间,给民意与舆论提供了无限遐想的空间。

    仔细研读一下可口可乐的回应,民众当不难发现其间的诸多潜台词:一者,销售方对台湾标准显然更为“忌惮”,因此“不小心误送”才流露出某种敬畏之情;二者,就可乐标准来说,内地标准显然落后台湾标准,或者说是前者起码继续恪守了所谓“无害则大可添加”的逻辑。防腐剂是个什么东西?这个问题不难回答,这些年,我们连三聚氰胺等生化名词都耳熟能详了,何况并不算特别复杂的防腐剂。当此背景下,“专家”继续走“百毒不侵”路线、坚持“适量无害”,只要吃不死人,添加无罪———但问题是,台湾标准与内地标准哪个更利于健康?既然按照严苛的标准也能生产出可乐来,为什么我们好上“添加剂”这一口?谁的口味那么重、那么独特?这让人联想起当年面粉增白剂之争,鸡同鸭讲的背后,无非是利益和立场的问题。

    内地安全十足的可乐,到了台湾地区则成为问题产品。这样的寓言,又岂止是食品安全标准上的“醒世恒言”? (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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