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6日讯(通讯员 商建鹏 赵剑 见习记者 于荣花) 新买的净水机使用2个月后有黑沫流出,并有异味。阳信王先生去找销售负责人讨说法,竟遭到种种理由的搪塞。后经阳信县消协调解,专卖店负责人最终同意为消费者办理拆机退款,全额退还王先生货款3200元,并额外支付500元作为赔偿。
6月18日,阳信县王先生在某净水机专卖店购买了一台价值3200元的净水机。开始,一家人感到通过净水机接出来的水确实口感清爽。但使用大约两个月后,王先生发现,从净水机接出来的水中有黑沫并伴有些异味。郁闷的王先生就此向专卖店负责人质询相关事宜,该负责人面对事实一味地强调水变黑有异味是由于天气热、水管被曝晒、滤芯膨胀等环境因素,并且不排除消费者使用频率低等人为因素,建议王先生再坚持使用一段时间,看看情况是否有所改变。但王先生认为这样做有损健康,提出退货。专卖店负责人以售出商品可以换货但不能退货为由加以拒绝。王先生几次与专卖店负责人交涉都没有达成一致。8月16日,无奈的王先生拨打了12315投诉热线向消协求助。
消协工作人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鉴于双方当事人对净水机出现的问题不存在异议,争议的焦点在于解决方案上。消协耐心地与专卖店负责人沟通、协调,使其认识到商品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任何理由也无法推卸其应负的责任。专卖店负责人最终同意为消费者办理拆机退款,全额退还王先生货款3200元,并额外支付500元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