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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千“活动费”一分没剩事主生疑
货车违规被罚三千,车主认为中间人私吞余款告上法庭
  • 2011年09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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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9月4日讯(记者 刘洁) 6月中旬,威海车主王先生因“车辆载运货物扬撒”,被当时交通监察、交警和城管联合执法查扣。随后,王先生请中间人姜先生“走后门灭火”,并事先给姜先生9000元“活动费”。事情办妥后,姜先生只给王先生一张3000元的罚单,声称剩下6000元请客送礼用光了。对此,王先生表示怀疑,并多次索要剩余款无果,目前他已就此事提起诉讼。

    8月30日上午在哈工大(威海)门前,市民董女士和姜先生因金钱纠纷撕扯在一起,被随后赶来的派出所民警带走。据董女士交代,她丈夫王先生是货运车主,6月中旬他们的货车被当时交通监察、交警和城管联合执法查扣,原因是没有营运证、上岗证和载运货物扬撒。当时夫妻俩听一些朋友说,正规渠道处理此事估计要花1万—3万元,而如果找市民姜先生通过“走后门、托关系”则能少花不少钱。于是,王先生就主动找到了姜先生,拿出了9000元作为“活动费”。

    事情办妥后,姜先生只给王先生提供了一张盖有“威海市交通监察支队”印章的3000元罚单,王先生的货车也顺利提出。对于剩余6000元“活动费”去向,姜先生向王先生言明,两次分1000元和5000元都请客送礼花光了。对于这一说法,王先生不能接受,他表示1000元请客送礼他能接受,但怀疑其余5000元被姜先生私自收取了。

    据王先生介绍,目前他已就此事向高区法院提起诉讼,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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