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荣耀 据10月10日的《齐鲁晚报》报道,8日晚上,市民王先生到火车站送儿子,空车回来时准备拉上几个学生,结果车在火车站广场被人扣留。后经一“神秘人物”协调,以1700元将车赎回。客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王先生已构成非法营运,扣车绝非客运执法人员所为。
晚上7点40分左右,天已大黑,无论正牌还是冒牌的执法人员,单枪匹马的王先生都得“忍为上”。说句“站着不腰疼”的话,稍后还是应该打个报警电话。不过这事的“主题”显然不在这里,需要追问的是,省城的治安形势,真就差到在火车站广场上“拦路抢劫”的地步?当然不是,省城的夜间不是绝对安全,但“犯抢”的事还真是罕见。
客管中心工作人员的说法可以理解,谁会贸然承认自己手下的伙计,干了公权私用非法吞款的勾当?当时是两个身穿制服的人赶过来扣车,可制服也没有绝对说服力,所以只要客管中心否认,那也是毫无办法的事。问题在于,相关人员也只是介绍了正规做法,譬如必须出示证件,扣留车辆还要开具制式单据,执法人员只出具罚单而不许直接罚款。“必须”在很多规定里都出现过,却不等于人人做得到,如果成心要知法犯法,谁会傻到主动出示证件,并且让司机去银行交钱呢?
按说追查也并不难,只要派人蹲点,可以说是“把里攥”,不知相关部门有没有这个动力?有了新闻报道,会否有所收敛?无论如何,对于可能存在的任何违法行为,有关部门不能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