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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养老服务,政府“出钱出地”

潍坊下发意见,所有社区必须按比例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齐鲁晚报     2021年08月03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琳
  为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下发。该方案中提及各级政府要安排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地方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同时,还要求强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社区养老设施配建
目标达标率100%

  近日,潍坊市出台《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中要求,要科学编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将民政部门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根据老年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科学谋划“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分区分级编制养老服务专项规划,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强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居住区按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没有或现有设施不达标的,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由当地政府统筹解决。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要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2022年6月底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
  强化用地保障和存量资源利用。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优先保障养老用地需求,并结合实际安排在合理区位。鼓励统筹利用企业厂房、学校、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对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空置房屋,可按规定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为老服务;对政府投资滞租的园区配建公租房和县城镇街公租房,可通过盘活调整,探索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为老年人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为老服务。
超55%福彩公益金
用于发展养老服务

  意见中明确将会加大政策扶持。各级政府要安排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地方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对养老机构,取消连续三年运营补贴时间限制。根据接收老年人身体失能情况发放。对正常运营、具备一定规模的养老服务机构,在省级补助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
  养老机构。对养老床位数达到20张(含)以上且达到国家等级标准的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根据收住的60岁(含)以上老年人和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肢体、视力、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按照中度、重度失能人数,每人每年分别给予1200元、1800元的运营补助,并根据等级评估结果,实行0.8-1.2倍的差异化补助。
  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对投入运营半年以上,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居家养老服务,每月服务人数达20人以上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按实际服务老年人数,每人每月给予30元运营补助。
  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对投入运营半年以上,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日间托管、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建设配备规范、运营管理良好、服务达标,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含)以上,达到省等级评定标准的,每年给予3万元的运营补助。同时根据等级评定结果,实行0.8-1.2倍的差异化补助。
  农村幸福院。对投入运营半年以上,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达到省等级评定标准的,每年给予2万元运营补助。同时根据等级评定结果,实行0.9-1.1倍的差异化补助。
  该实施意见规定的扶持政策所需资金可通过各级财政预算、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的慈善资金等多渠道筹集解决。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7月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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