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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

广场舞扰民或被罚

齐鲁晚报     2021年08月18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7日审议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议案。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高虎城介绍,此次法律修订删除原法名称中的“环境”二字,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更加明确法律规范对象仅限于人为噪声,法律名称的修改不影响对噪声污染防治行为的严格要求。
  草案增加噪声污染的防治对象,如交通运输噪声里增加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噪声,将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仅适用于城市市区的规定,修改扩展至农村地区。
  草案针对突出问题,加强噪声分类管理,如对社会生活噪声,规定在公共场所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和时段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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