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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执法”反被钓公器岂能私用?

齐鲁晚报     2022年06月15日
  哈尔滨一网约车司机报料称,6月11日晚,其因拒绝乘客在车内吸烟,遭乘客打电话举报,随后被两名自称松北区交通局运管站执法人员的男子检查证件,疑遭“钓鱼执法”。6月13日,松北区通报称,涉事男子确系区交通局借用人员杨某博,已予以清退,区交通局、司法局等部门多人被处理。
  此事表面上是“钓鱼执法”翻车,实则为“公报私仇”未果。在网约车内“想抽根烟”也是耍特权,被拒绝后“安排”执法人员查“黑车”,这是典型的公器私用,也是老百姓深恶痛绝的现象。公职人员耍特权、“公报私仇”是违规违纪行为,受到相应处理,实属咎由自取。       (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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