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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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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牟海龙 刘春艳) 11月15日,江苏邳州籍驾驶员吴某到当地派出所自首。一年多以前,他在东港驾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人伤重身亡。 2010年6月30日6时许,204国道日照经济开发区奎山街道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大货车与一横过公路的电动车相撞,致使电动车骑车人王某受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得知王某身亡的消息后,大货车司机吴某就关了手机,东港交警大队办案民警随后前往江苏邳州也没有寻到吴某下落。 随后,东港交警大队又多次到吴某家中耐心地规劝其亲属,阐明利害关系,让他们打消思想顾虑,认清当前的形势和宽大政策,督促吴某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11月12日,东港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再次来到吴某家中,办案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吴某于11月15日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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