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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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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4日讯(通讯员 刘玉磊 记者 曹思扬) 李沧一美容院以“免费体验美容”做幌,体验完后却强制消费者支付美容材料费,否则就得补上美容费。13日,李沧工商分局永安路工商所立案查处了该院,责令该店退还消费者购物款并立即整改。 10日,市民李女士在李沧区永安路附近逛街,两位年轻女孩拉住了她,称可在美容院免费体验美容项目,李女士还没等回过神来,就已被两名女孩连拖带拽地“请”进了美容院。在体验过程中,护理人员称李女士的面部过于粗糙,如果使用精油效果会更好,想到是免费体验,李女士便答应了,但体验完后,护理人员却要求李女士支付200元精油费,李女士予以拒绝,但护理人员又提出无理要求:可以不交精油钱,但必须支付美容费500元,否则别想离开,听到店方的威胁,独身一人的李女士只得支付了200元精油费。 回到家后,李女士越想越气愤,并于13日将其投诉到李沧工商分局永安路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该店,前台主管称该店的免费美容体验活动已进行了一段时间,但免去的只是人工费用,美容产品的材料费并不免除,对于李女士所说的不付款不让离开的情况,主管称当时不在现场,并不了解具体情况。 执法人员随后询问该店主管是否在美容前明确向顾客说明需收取材料费,该主管承认没有明确说明。执法人员认定该美容店的做法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当场责令该店退还李女士200元购物款,责令该店立即进行整改,并对其欺诈行为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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