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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1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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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9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王言) 7日,平原县一中学生张某在学校附近将1100元的学费丢失,正好被执勤民警捡到,并交回到张某手中。 2月7日10时许,城区违停治理中队中队长米金山与协警李志敏、王亚丫在城区一中校门东侧执勤时,无意中发现路边地上散落一些现金,随即将钱捡起,共1100元。 民警考虑到这些钱丢失在一中门口,又考虑到寒假开学首日,判断应该是一中在校学生或是家长丢的,这些钱应是学生缴纳学费用的,失主肯定十分焦急。 中队长米金山立即将现金送到学校安全保卫科,请其帮助将现金归还失主。11时左右,学生张某到校安全保卫科求助称,10时左右自己在学校附近丢了1100元学费,请求保卫科帮助查找。校保卫科长立即联系张某的家长,经过一番询问,确定这些钱为张某所丢后让其领回。 8日9时许,平原一中打电话到平原交警大队,对该大队城区违停治理中队的三名民警捡到学生学费如数奉还的热心助人行为表示感谢。当日下午5时许,学生家长张志辉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一生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交警大队(如图),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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