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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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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之后,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将由供水企业进行管理。已有的近200处住宅小区自管的二次供水设施,也将在3年内逐步移交至供水企业,以实现规模化管理,保障二次供水安全运行。 《条例》规定,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管理;原有居民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可以交供水企业管理。单位用户自行建设的二次供水设施,由单位负责管理,也可以委托供水企业进行管理。直接从事城市供水作业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体检合格证并通过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供水企业、二次供水单位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2011年,供水部门试点性地收回了13处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与小区物业进行联合管理。2012年供水部门计划收回100处二次供水设施,并在未来3年,将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逐步、全部收回,进行规模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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