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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一周年
探访六处公共场所,仅三处说“不”
  • 2012年05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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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日讯(记者 李彦慧 王震 实习生 褚红红) 5月1日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一周年。其中首次写入法规的禁烟令引起了诸多关注。一周年后,禁烟令效果如何?记者在威海各处公共场所进行了探访,2日,记者分别在商场、银行、车站、医院、酒店、小饭店六处明令禁烟的公共场所,点燃香烟试探,仅在三家场所被禁止吸烟,不少场所的工作人员对于吸烟者置若罔闻。
  10时,在威海市立二院,记者点燃一根香烟后,很快被一位“控烟巡查员”制止。“医院禁止吸烟。”这位巡查员指着医院的“禁烟”标志提醒记者。他介绍,平时他们看到有人吸烟就会上前提醒,在医院后面的车棚位置,设置了专门的吸烟区。
  11时许,记者来到威海市汽车站。在车站内点燃一根香烟后近10分钟,未有人上前制止。在车站候车厅内,有三人正在吞云吐雾。
  11时30分许,市区大世界附近的一家快餐店内,临近柜台的几位客人一边吸着烟一边畅聊。多次经过的店主和工作人员都置之不理。记者随后点燃了一根香烟,并咨询店主是否可以吸烟。“没事,从来不管客人吸烟。”店主说。
  12时许,在市区大世界附近的一家银行,记者拿着点燃的香烟刚进门,就被工作人员制止。他告诉记者,银行内都张贴了禁烟标志,不能在大厅内吸烟。  
  13时许,在统一路上的丽园大酒店的服务台,工作人员看到吸烟的记者没有丝毫提醒。而在服务台后的墙壁上,张贴着明显的禁烟标志。在旁的另一位记者提醒工作人员是否禁止吸烟,他们的反应有些尴尬。“站在你们的角度,我们应该禁止,可是站在人家的角度,我们也得尊重不是?客人来了,我们一般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一位工作人员称,他们担心直接制止客人,会影响酒店的生意。
  13时30分许,记者来到市区光明路上的两岸商厦。在商场一楼,记者未发现任何禁烟标志。记者随后点燃一根香烟在一楼走了一圈,经过商厦内的商铺和服务台,工作人员均对此置若罔闻。在商场二楼,记者特意走到商厦的安保人员面前,才被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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