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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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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有误 4月27日A11版《“建楼触电”追踪》有两处错误:1、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下属的县级企业都是供电公司,不再称电业局。2、“100千伏”应为“10千伏”。我国目前没有100千伏这个电压等级。一般企业、小区用户都是安装10千伏变压器。 读者 刘涛 经再三和莘县供电公司核实,稿件中“莘县电业局”这个单位名称有误,在1985年以后,莘县电业局改称为“莘县供电公司”。另外,倒数第6行中的“100千伏”确为“10千伏”。以上两处为记者采访失误,读者反映的问题属实,特此致歉。 记者 王尚磊 未购校车 4月26日A14版《一民办幼儿园斥600万购校车》,从标题看,这是标准的“完成时”:民办幼儿园已经斥资600万元购买校车!但文章第二段说,该园董事长向记者介绍,“今年他们准备购买32辆大鼻子校车,每辆价格在15万元到25.8万元之间,预计总投入为600万元”,原来这是一个“将来时”。计划中的事很难说,投资多于600万或少于600万都有可能,标题不恰当。 读者 周广清 根据已掌握的材料,该幼儿园用600万买校车的消息是可靠的。园方表示,目前来看这个钱数还不够,下一步他们还将追加投入。但由于每个汽车生产厂家生产每个型号的幼儿校车都要获得相关部门的认可和公告,现在园方就是在等幼儿校车生产公告。公告一出,园方就会敲定生产厂家。但是如您所言,标题和正文确实体现着两种不同的时态,若在标题中加上“欲”字,就更能和正文相吻合了。感谢批评指正。 记者 李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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