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5月7日讯(记者 马瑛 通讯员 姜桂凤) 5月6日,陵县公安局丁庄派出所联合陵县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巡逻至该乡仙人桥村时,发现了非法捕捉野生鸟类的刘某,并扣押了其电动三轮车及其非法捕捉的野鸟。 据了解,刘某家住陵县丁庄乡仙人桥村,由于她丈夫石某身体一直不好,为补贴家用,从06年开始,她在陵县丁庄乡及周边村庄非法围网猎捕和收购贩卖野生鸟类,并多次将这些野生鸟类贩卖给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乡的张某和陵县于集乡十泗淮村的王某。六年中,共贩卖麻雀约24200只,灰斑鸠3000只,非法获利近万元。根据相关法律,刘某的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