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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小区停车竟被物业上锁
物业称占了其他业主车位,需交50元停车费
  • 2012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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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入口的标志牌上写着“无车位车辆一经发现罚款50元”的字样。 刘腾腾 摄
  本报5月7日讯(记者 刘腾腾) 去探望朋友,将车停在朋友小区一晚,竟被物业上了锁,需交50元停车费。不仅如此,没买车位的小区业主也曾被锁车。对此,小区的物业公司解释称,车主霸占了其他业主的车位,他们只好锁车。市物业办称,物业公司此举侵犯了车主的权益。
  6日下午,市民王女士驾车看望东盛花园小区的一位朋友,进小区后就将车停在了朋友家楼下的一个车位上。晚上聚餐时,王女士喝了酒,就将车暂时放在小区里打车回了家,谁知次日来取车时,发现车被人上了锁,车上还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你的车辆未办理车位(轮胎已锁),请到物业办公室交50元。王女士找到物业公司理论,物业工作人员称由于王女士霸占了别人的车位,物业就要收取停车费。无奈,王女士只好交了50元,这才取回了车。
  7日,记者采访得知,不仅外来车有这样的遭遇,没租车位的小区居民也有类似经历。东盛花园南区的一位辛先生说,前段时间他在自家楼下停车就曾被物业锁过,最后交了50元停车费才解锁,无奈他一直把车停在小区外。
  对此,物业公司一位辛姓工作人员称,很多外来车辆进小区时不在门卫处登记,进入后就随便将车停在小区里,给业主造成不便,“无论是外来车还是小区没车位的业主,如果占了其他业主租来的车位,业主停车时发现没车位就会找我们投诉,我们只好给锁上车,然后要交50元停车费。”该工作人员称,他们也很无奈,现在小区共有1300多个车位,有1000多个车位已经被租出去了,再有太多外来车辆进入会很不方便。
  记者联系到青岛市物业公司办主任王西涛,对于物业公司锁车一事,王西涛认为,物业公司已经侵犯了车主的权益,“外来车辆确实无权占用业主的车位,但物业公司也无权将外来车辆上锁。”对于外来车辆进小区后如何停放,王西涛建议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划片临时停车场,解决外来车辆占用小区车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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