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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阶梯电价听证会上,大部分参加人建议:
提高基本电量减少超额加价
  • 2012年05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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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日,我省居民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在济南举行。  本报记者 张中 摄
  本报济南5月11日讯(记者 崔滨) 6月1日后,我省居民用电价格如何确定?11日举行的山东省居民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上,26名听证会参加人中,过半倾向于提高基础用电量,同时希望超额用电的价格能有所降低。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我省居民阶梯电价的方案将在5月底前确定。
  省物价局价格一处处长李冠博介绍,此次听证会拟听证的两个方案,其中方案一为首档电量190度(电价不变),超额用电的加价幅度为0.05元和0.25元;方案二为首档电量220度(电价不变),超额用电加价幅度为0.08元和0.3元。
  对于这两个方案,26名听证会参加人,3人明确表示反对,20名听证会参加人倾向于选择方案二,但表示需要对其进行调整和完善。另有3名参加人未明确表态。
  听证会上,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华、济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光玲和山东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李光友,或用自己的实际调查,或用数据分析呼吁:“现在越来越多的家用电器走进大家的生活,用电量也随之增长,方案二中每月220度的用电量虽然相对较多,但用起来并不十分‘宽裕’,希望物价部门能更有前瞻性一些,把基础电量再提高一些。”
  而李艳艳、苏建宪和韩景军等消费者参加人则建议,“听证方案中,只涉及每月用电数量,并未考虑到冬夏用电高峰和人口较多的家庭,再加上经济发达程度和地域差异,很容易出现一部分人并未奢侈用电却需要交纳超额电费的情况。我们建议将方案二中的超额用电的加价幅度,降至方案一的水平。”
  除了电价方案能否实现“二合一”,能否在现有方案的基础上,为用电较少的家庭设置优惠电价,给阶梯电价实行设计试验缓冲期以及公示超额用电收费支出明细等问题,也成为听证会上激辩的焦点。
  省物价局副局长董金文表示,物价部门将会根据此次听证会上所有26名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随后上报国家发改委等待批复。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我省居民阶梯电价的方案将在5月底前确定,于6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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