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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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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人士介绍,目前全省有2786.66万户家庭进行了一户一表改造,具备了施行阶梯电价的能力,但同时也产生了两种计费方式,一种是按月抄表计费,另一种则是预付电费,按用电总量计费。 山东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李光友提出,“按月抄表计费周期太短,部分家庭在冬夏用电高峰的月份,或者在有特殊情况的月份用电较多,能否拉长电量计算的周期,适当增加弹性。”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谢良伟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经济运行局主任科员魏斌则建议,“北京公布的阶梯电价方案就是按年计费,这样可以把用电高的月份和少的月份进行平衡,既减少了电力部门的统计成本,也有利于居民自行调节用电。” 青岛市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工程师李如东建议,“电力集团应借鉴电信运营商的经验,不仅按年计费,而且对居民用电的用量和余量,采用短信等形式进行提醒和告知。” 本报记者 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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