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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考年底前实现电子评判 |
| 还将建立营运驾驶人“黑名单”库 | |
- 2012年05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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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5月15日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张晶)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将全程监管机动车驾照考试,年底前实现电子评判,建立营运驾驶人“黑名单”库。 据了解,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5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7月1日起,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大中型客货车要全部进行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要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汽车类驾驶人的实际道路考试要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从5月1日起,随机抽选考试路线进行考试,并实行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 对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各科目全部实行视频、音频监控,并在各科考试成绩单上打印3张随机抓拍的考试照片,考试录像留存一年以上。年底前,完成实际道路考试计算机智能评判系统建设,采取智能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并随机抽选考试路线。对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以及已受理尚未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学员,在受理考试预约时,应当审核申请人培训学时、培训里程、培训成绩等培训信息。其他汽车类学员考试预约,10月1日起实行。 在互联网、报纸等建立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发布平台,建立考试员考试质量考核制度,交警秩序、事故部门要每月分析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情况,车管部门要根据分析每月通报考试员考试质量情况;每月统计分析辖区内驾校培训能力、考试合格率,根据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情况等信息,综合实施驾校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每月集中清理一次教练员交通违法记分情况,每季度对驾校负责人、教练员进行一次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对记满12分的教练员,除要求按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外,建议取消教练员资格。 将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每月会商和信息通报制度,6月底前,会同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用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驶证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建立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件营运驾驶人“黑名单”库,定期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对申请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交警大队或车辆管理所要通过综合应用平台查询申请人员相关信息,对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交通违法未记满12分的,打印出具《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分证明》,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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