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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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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4岁 5月4日A13版《14岁男孩竟盗走17万现金》,标题说是“14岁男孩”,文中也出现了14岁,但最后一段却说:“因刘军未满14周岁,民警让家长领回加强教育”。该男孩出生于1998年,应该还没到十四岁生日,十四岁以下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标题改成“13岁男孩”更合适。 读者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所以“十四周岁”是是否负刑事责任的一个界限。民警让家长领回家加强教育,其法律依据也就在这里。题目中定为“14岁男孩”确有不妥之处,年龄问题是这类案件的焦点,今后一定多加注意。 记者 赵兴超 叙述有矛盾 5月11日A12版《一轿车连撞两车又撞火车》有两处前后矛盾,一是第二段说:“白色轿车正停在火车铁轨的北侧,等待通行”,但第四段受伤学生又说:“我被卷到白色轿车下翻滚,车还往前开着”。既然是停车等火车,怎么又“车还往前开着”?二是副标题称受伤学生“伤势不重”,但最后一段说:“小王胯骨骨折,伤势较重”,这显然与副题所说不一致。 读者 吴敏 事发地点为一铁道口,白色轿车等待通行。后面的肇事车辆撞到白色轿车后,白色轿车向前滑行又撞到两名学生,其中一个孩子倒在白色轿车下面,因当时车在移动,所以该学生说车还在往前开。另一名学生的伤势,副题与文中确有矛盾,给读者阅读造成困难,特此道歉。 记者 牟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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