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2年06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5月31日讯(记者 马瑛 通讯员 韩学辉) 5月31日,记者从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了解到,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曝光了“强肾养心胶囊”等6种药品违法广告。 此次曝光的六种违法药品广告如下:江西本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强肾养心胶囊”;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茸杞补肾健脾茶”;西安大唐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醒脾开胃颗粒”;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十八味杜鹃丸”;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清肺十八味丸”;吉林省中鼎药业公司生产的“参黄养阴胶囊”。 据了解,《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规定,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其他形式发布的广告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为药品广告,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部分不法企业,虽然取得了药品广告文号,但为了提高其药品知名度,谋取暴利,在发布广告时,往往私自更改广告审批内容,误导欺骗消费者,使大家上当受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