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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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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7日讯(记者 王若松) 6月7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自6月13日零时起,经十路与环山路交叉路口,自西向东方向行驶车辆将禁止左转、掉头,届时左转、掉头车辆可选择相邻路口通行。 一直以来,作为济南市东西主干道的经十路,是不少车辆出行的不二选择,面对高强度的交通压力,不堪重负的经十路曾不止一次采取措施治堵,调整最高限速标准、调整信号周期、增设绿波带等等,使得过往车辆的通行能力大大提高。 7日,记者从济南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提高经十路的通行效率,在前期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决定自2012年6月13日零时起,经十路与环山路交叉路口西进口,即自西向东行驶车辆,将禁止左转、掉头,左转、掉头车辆可选择相邻交叉路口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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