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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物业管理关键是成立业委会
  • 2012年06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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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1日讯(记者 贺鸿) 业主和物业的关系影响着居民生活质量水平,业主委员会则是业主和物业的沟通桥梁。21日,记者从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成立业主委员会能有效将业主的诉求反映给政府职能部门,通过沟通协调的方式解决问题,从而减少上访率,其中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管理部门起到关键作用。
  据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德州中心城区部分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制度建设仍不健全,业主反映的相关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从而造成一些老旧小区业主上访率较高。
  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业主委员会是解决矛盾的主要沟通渠道,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管理部门就成了至关重要的督导部门。
  目前,德州市政府已出台《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督导小区业主大会制度的实施和业主委员会的建立,并联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有关职能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组成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并妥善处理业主诉求,及时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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