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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接女朋友,没证冒险上路
交警昨设点夜查,百余交通违法行为被查
  • 2012年07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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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证驾驶的男青年用衣服捂住脸,自称丢人。 马健 摄
  本报7月11日讯(通讯员 栾心龙 见习记者 马健) 11日晚,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全市夜查。在山东路与闽江路路口交界处,一男青年刚过驾照科目二,为接女朋友,冒险开车上路被查。
  11日晚9点左右,青岛交警支队在山东路与闽江路路口夜查刚开始,一辆行驶中的私家轿车的车灯很刺眼,交警怀疑该车前两个大灯被私自改装。被拦下后,男驾驶员坐在车里一言不发,旁边坐着一妇女。经交警要求,男子才慢慢悠悠地下车将车前盖打开,配合检查。当车前盖打开后,交警就发现该车车灯确实被私自改装,随后交警对该驾驶员男子进行了教育。
  民警称,像这种私自改装车前大灯的驾驶员,他们都是采取教育的手段,一般情况下不会进行处罚,只会要求他们将车灯换回。
  不到一个小时,同样在山东路与闽江路路口处,一辆私家车在交警的示意下将车停下进行酒测,司机是一名男青年。检查中发现,该驾驶员并没有驾驶证,只见他焦急地下车来与交警“求情”,希望交警网开一面放过他这一次。该男子说,他已经考完了驾驶证考试的科目二,之所以无证就开车上路,只想赶紧接女朋友回家,没想到被交警逮个正着。当记者拍照时,他把衣服捂在了头上,说自己这次无证驾驶只是个意外,要是被报道出去以后就没脸见人了。民警称,如果无证驾驶非运营机动车,将被处以拘留15天以及罚款的处罚。
  据了解,青岛市交警部门自7月初进行勤务模式改革,市区共设置夜巡岗20处,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处置简易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各交警大队每天设置夜间整治岗1处,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11日晚共设查车点30处,共查处各类违法交通行为100余起。

无视“禁左”标识强行左转 1小时内,15位司机被查
  本报7月11日讯(通讯员 刘健 管怀香 见习记者 马健) 重庆南路路段车流较大,多位司机无视禁止左转的标识,左转造成道路轻微拥堵。11日上午1小时内,15名司机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11日上午10点左右,记者看到,重庆南路北向南方向车辆较多,清江路自麦德龙西向东驶向重庆南路的车辆也比较多,可是一辆出租车与一辆大货车自清江路东向西方向违反禁止左转标识欲左转弯驶入重庆南路,结果与对面正常行驶的车辆形成交叉,互不相让造成了轻微拥堵,民警将两辆违法车辆拦到路边。 
  当民警准备对两个驾驶人进行处罚时,的哥腾某说他并没有看到标识牌,以前也不知道这里有禁止左转的标识。而卡车司机毛某则称,他知道此处有禁止左转的标识,但要去的工地就在前面左转,为了图方便,心存侥幸开过来了,没想到被民警查到。 
  按规定,民警对两位司机分别处以200元、记3分的处罚。仅1个小时,民警就查处了15辆违反禁止左转标识的机动车辆。
  交警四方巡逻中队指导员袁进典介绍,重庆南路是四方区南北交通的主干道,因车流量大,时常会发生堵塞,为减少车辆拥堵现象,交警部门在此增加禁止左转标识,禁止左转的路线分别是,重庆南路自北向南方向禁止车辆左转驶入相邻的南京路、清江路、淮安路上,同时自南京路、清江路、淮安路东向西方向也禁止车辆左转驶入重庆南路。  
  袁进典提醒,行经重庆南路南京路、清江路、淮安路三路口要看清禁止左转标识,避免因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拥堵及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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