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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住宅物业收费有了硬杠杠
这是我省物业收费新规发布后出台的首个地方条例
  • 2012年07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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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7月27日讯 (记者 崔滨 喻雯) 8月起,由省城500余家物业公司管理的超过760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各种费用如何收取将有一本明细账。27日,济南市物价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发布《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办法,明确了物业、停车、小区设施收费等各项细则。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刘胜凯介绍,目前省城共有物业服务企业525家,管理面积超过7600万平方米。由于物业管理起步晚、发展快、法规不健全,物业管理中存在很多矛盾和纠纷。
  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孔杰介绍,和之前2005年实施的办法相比,新办法增加了物业收费标准的市场化竞争和浮动细则,以及车位租赁费之外的停车服务费等内容。同时建立物业收费标准适时调整机制。
  办法规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住宅的种类、特点及物业服务阶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采取包干制的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以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合同约定。
  2011年11月,山东省物价局颁布《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要求各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济南本次发布物业收费办法也是我省首个按照省物价局新规发布的地方物业收费管理条例,目前,青岛和烟台的地方法规正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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