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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报考驾校教练开证明,交通、交警部门举行座谈
坐下谈了,但没能达成一致
  • 2012年08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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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2日讯(记者 宋立山) 本报8日C04版刊发《交通局:须开5年证明 交警队:只开3年证明》一文,反映因为相关法规存在冲突,报考驾校教练员的司机被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卡住的情况。10日上午,市交通局与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举行座谈,商讨如何打破报考门槛。
  市交通局科技处相关负责人说,在座谈中他们将有关开具5年以内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的规定向市交警支队做了情况说明和沟通,但两部门在会上未能就具体的协调办法达成一致。“会后,交警支队希望我们能准备一份完整的书面材料,他们再上报领导,做进一步研究。”这位负责人说,交通局正准备相关书面材料,希望能尽快研究出可行的对策。
  虽未就具体办法达成一致,但有可行性建议在会上被提及。上述负责人说,交通局提议,可以参考莱芜的做法,由交警部门为驾驶员开具一份“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该信用情况相当于一份信用档案,记录了驾驶员取得驾驶证以后的所有交通事故情况。市交通局从省交通厅运管局驾培处获得的一份范本显示,该信用档案由所在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开具,包含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信息、交通违法情况、交通事故情况和满分学习情况等。“档案上记录得一清二楚,不用再受限于三年还是五年的问题。”
  两部门座谈之后,市交警支队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座谈中交警部门已经将有关开具3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的规定向交通局做了情况说明。对于交通局提议的安全驾驶信用情况,能不能在济南实施目前还不好说。解决方法都可以探讨,但必须重申的是,交警部门一直以来只开具3年的证明是有根据的,在新办法出来之前,还得严格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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