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4日讯(见习记者 李榕 通讯员 柳俊星) 14日,记者从德州市民政局获悉,德州市累计投入救灾资金和各类救灾物资达5600余万元,支持各地防汛救灾、应对险情,专项用于保障受灾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 入汛以来,德州大部分地区降雨较往年较多。特别是7月26日以来,德州市遭遇持续强降雨天气,平均降雨量为352.8毫米,为1964年以来最大降雨量,13个县市区全部遭受洪涝灾害,其中平原、乐陵、陵县、宁津、武城等县市灾情严重,平原县前曹镇降雨量达到了607毫米。马颊河、德惠新河等河流因客水涌至部分河段出现外溢险情,房屋倒塌,人员和农作物也严重受灾。 日前,德州市紧急拨付救灾款物,用于受灾群众应急生活救助和转移安置等救灾工作。同时,各县(市、区)自筹资金,畅通物资调运渠道,积极做好各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确保实现安全度汛。 为保证救灾款项合理发放,德州市民政局抽调人员成立12个救灾包县工作组,奔赴各灾区一线,对上报的受灾救灾数据、受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严格核查;各县(市、区)建立转移安置人口台账,对集中安置并集体开伙的落实伙食费;对分散安置或虽集中安置但未集体开伙的为其发放生活补助金。 截至目前,德州市对13.6万被洪水威胁或围困人员,通过投亲靠友和临时居住敬老院、校舍、应急救灾帐篷等方式进行了安全转移,没有出现一例伤亡事件。全市累计投入救灾资金和各类救灾物资折款达5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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