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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要分三类管理
  • 2012年09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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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9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李杰) 成立县级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组织机构,探索将出租房屋分为重点户、一般户和放心户分别落实管理责任。9月9日,记者从德城公安分局了解到,该局通过多种举措加大对实有人口的管理力度。
  “针对流动人口,成立县级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组织机构1个、乡镇级6个、村居(社区)级43个,聘任流动人口协管员146名。”德城公安分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正在积极探索出租房屋分类管理模式,将其分为重点户、一般户和放心户分别落实管理责任。
  该工作人员称,对确定的重点出租房屋,社区民警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做到见房主、见承租人、见房屋、见证件、见物品,对一般户依靠居(村)委会干部等社会辅助力量,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落实协管职责,督促房屋出租人履行治安义务,对放心户主要做好登记了解,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对辖区内的重点人也要加大管理力度,在重特大案件摸排以及暂住人口登记、办证和清理整顿租赁房屋时进行重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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