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车代表品牌玛莎拉蒂30日宣布在内地召回缺陷汽车。从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门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到今年10月29日,我国累计召回的缺陷汽车多达898.6万辆。那汽车缺陷怎样发现,又怎样召回呢? 此外,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称,“汽车三包”力争年内出台。 缺陷怎样发现? 消费者可投诉 消费者的投诉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得以正常运作的重要基础。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质监部门投诉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 另一方面,汽车的缺陷信息往往分布于各个部门。条例建立了多部门汽车产品信息共享机制,以便于发现汽车产品的缺陷线索。 召回依据啥? 信息保存10年 在信息的记录、保存方面,条例规定,生产者应当建立并保存汽车设计、制造、标识、检验等方面的信息记录及初次销售的车主信息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质监部门的规定,建立并保存汽车相关信息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轮胎存缺陷谁召回? 生产者负责召回 具体负责条例相关工作的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法规一处处长李明刚说,汽车产品出厂时没有随车装备的轮胎存在缺陷的,如轮胎厂直接通过销售渠道卖给各4S店、轮胎市场,如果存在缺陷,消费者买了,由轮胎生产者负责召回。 执行时有何难题? 监管系统不完善 “对于消费者而言,条例的出台并不意味着汽车领域的很多质量纠纷将就此消失。”汽车业内法律专家冒晓光说,缺陷汽车产品管理本身,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更需要专业的体系和强大的技术力量支撑。 “条例的很多规定虽然严格,但是执行的难度却很大。”冒晓光表示,因为目前国内针对汽车召回,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监管系统,对于信息分享、投诉处理、事故分析等还没有完整的体系。 综合新华社、央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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